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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否认专揭老东家 接受港证监会“问询”

ZDNetnews 更新时间:2011-05-11 09:25:51作者:谢晓萍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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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谢晓萍发自北京

  就在国美股东大会即将召开之际,前国美董事会主席陈晓昨日(5月10日)在媒体意外“露面”,且在报道中,指老东家国美内部存在巨大的财务漏洞,再次引起轩然大波。

  而在5月9日,国美发布公告表示:6月国美又将迎来一次大改组。其中国美电器总裁王俊洲、副总裁魏秋立和黄光裕的胞妹、现任国美非执行董事的黄燕虹都将退出董事会而不再连任。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王俊洲、魏秋立的离开,大股东黄光裕方面对于国美董事会的话语权也将进一步增强。

  针对陈晓的言论,国美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陈晓作为国美前董事会主席、现任股东,在公开场合发布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言论,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名誉等造成了多方不利的影响,虽然其已经在公开场合对此表示道歉,但是上市公司并不能接受,并保留其行为给上市公司股价以及名誉造成的损失追诉权利。

  昨日,陈晓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的采访时表示,对于所提到的国美内部存在巨大的财务漏洞以及卖场经营模式等争议问题,并非专指国美公司,而是针对整个零售行业问题的理解。他同时称,来自国美、香港证监会等多方的问询也让他备感压力。陈晓称被媒体误读

  昨日有媒体以《国美事件再露面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为题报道称,国美电器采取的是卖场经营模式,供应商要进入国美电器就必须要承担巨额的费用,最终将成本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这导致国美电器在商品价格上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各种渠道中最高的,这样的渠道必然会被淘汰。

  报道称,国美电器内部巨大的财务漏洞也是问题,国美电器从总部到大区,再到分公司,甚至门店和柜台都成为了收费点,除了总部敲定的年度合同外,供应商还要给国美各个层次的领导交纳相当数量的费用,这样导致供应商不堪重负。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供应商人士部分证实了陈晓的这一说法。该人士指出,“陈晓时代”虽然国美依然向供应商频繁地收取各种费用,也在节假日频繁打乱供应商价格体系,造成大额负毛利,但是很多费用还是可以谈判解决的,“现在国美需要的费用如果供应商不给,必然体现在终端价格上,通过不结算让供应商承担。”

  昨日,陈晓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的采访时表示,他本人没有同意接受采访,而只是朋友之间的聊天。对于所提到的国美内部存在巨大的财务漏洞以及卖场经营模式等争议问题,并非专指国美公司,而是针对整个零售行业问题的理解。

  陈晓表示,“我认为造成我个人困扰事小,对所涉及行业的无端纷扰和伤害真的不应该。对此我深感遗憾。”据知情人士透露,昨日陈晓已因此而收到了香港证监会的非正式谈话,“‘佛诞日’香港休假,可能假期结束之后会有进一步的情况吧!”陈晓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该事件发生之后,来自国美、香港证监会等多方的问询也让他备感压力。

  国美公关负责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虽然陈晓已经在公开场合对此表示道歉,但是上市公司并不能接受,并保留对其行为给上市公司股价以及名誉造成损失的追诉权利。

  “我们会针对此事对外发布公告!”国美方面公关人士表示。不过,截至发稿之时,尚未有公告发布。

  另外,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目前陈晓依然持有1.38%的国美电器股权,对于同大股东方面一直持续不休的“战争”,也让外界猜测陈晓会在近期抛售国美的股权。但陈晓表示,他本人也对国美有着深厚的感情,目前并没有出售股权的打算,未来如果有资金方面的需求,再作打算。国美董事会下月变阵

  国美在9日的公告中也对6月10日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的相关事宜予以公布。

  根据公告内容,王俊洲、魏秋立和黄燕虹将确定于股东大会上退任董事会,并不再参选连任。但王、魏二人仍将就任国美电器的总裁和副总裁。

  对于去年年底刚加入国美电器董事会的黄燕虹,国美方面则表示,黄燕虹出于个人原因的考虑,已确认将不再参选连任,由一名香港资深律师吴伟雄填补其留下的空缺。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国美并未提及将有新候选人填补两名执行董事的空缺。这也意味着,如没有新人接任,国美董事会未来就将恢复正常时期的11人规模。

  业内人士称,随着王俊洲、魏秋立的离开,陈晓旧臣全数离开董事会。即使黄燕虹离开,黄光裕方面也有张大中为董事会主席,邹晓春为国美电器授权代表,贝恩方面以及第三方董事的格局均未有变化,依照目前的局势看,贝恩在联黄去陈之后,与大股东方面形成了一定的默契,这也让大股东在国美董事会中的实际决策力得到加强。

  除此之外,在此次股东大会上,还将表决一项给予董事会决定公司发行或回购公司股份权力的建议。据了解,在黄陈对决期间,国美曾授权董事会有权决定增发20%的公司股份,黄光裕提出的撤回这一授权的动议获得通过。

  国美方面表示,此次再度寻求董事会对公司增发股份的授权主要是考虑公司应在发行或增发公司股份上有一定灵活性,但为了不致过度损害股东的利益,特将发行数量上限控制在5%,远低于此前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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