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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星科技与微软就侵犯软件著作权案达成和解

ZDNetnews 更新时间:2011-08-08 18:09:52作者:CNET科技资讯网来源:CNET科技资讯网

本文关键词: 微软 | 侵权 | 知识产权 | 正版 |

保护知识产权,携手建设创新型经济

2011年8月8日,微软诉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巨星工具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今日达成和解。巨星科技和巨星工具承诺全面实现正版化,采取相应措施管理软件资产,并且对实现正版化之前的侵权行为向微软进行赔偿。

微软中国知识产权总经理于维东表示:“本案是微软为推动大企业正版化所作出的努力,案件的和解充分体现了微软用多种方式解决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意愿和与企业合作推广正版软件体验的决心。”

于维东同时感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中为保护软件知识产权所作出的努力:“近年来,特别是国务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推动下,各级政府在推动软件正版化,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加强知识产权侵权专项治理力度方面不断采取有效的举措,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其他机构也意识到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对此我们深受鼓舞。微软将一如既往地与政府和业界一道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共同构筑有利于信息产业和创新型经济成长的环境。我们期望更多的中国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以及其他大型企业在实现软件正版化方面做出表率和推动作用。”

巨星科技是中国最大的工具制造企业之一,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巨星工具为巨星科技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起微软公司与巨星科技开始接洽,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达成一致。微软在2010年11月就巨星科技及巨星工具侵权使用微软软件事宜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和法院调解,最终在软件正版化方面达成共识。

巨星科技表示:“我们很高兴巨星最终与微软达成和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积极与微软公司合作,尊重微软知识产权,倡导社会各界使用正版软件。我们将与微软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有效的软件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这套机制将帮助我们实现对软件使用授权的动态管理,对软件资产进行优化配置,更好地为公司提供服务。“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李永明教授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企业竞争力乃至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集中表现。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实际上就是激发创新热情,激活企业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近年来,为了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中国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及其他大型企业,更应当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自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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