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消息,消费者庄先生通过淘宝一卖家购买了72小时到账的手机充值服务,但一直未充值到账,由于72小时内未申请退款系统自动确认付款。在收到投诉后,淘宝网及时介入退还了庄先生的款项,并冻结了卖家账号。庄先生认为,这样的卖家,保证金竟然只收1000元,他只要骗三五个人,就能收回‘成本’”。卖家缴纳保证金太低,自己的权益是否有效保障?
“保证金对卖家更多是一种督促,并不是金额越多越好,只要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诚信的商家完全可以不提交保证金,而对于有不良记录的卖家则要求提交更多的保证金。”淘宝网相关人士表示,“淘宝网设立了2亿元的消费保障基金,产生纠纷时可对消费者先行赔付,消费者不必担心。”
2011年1月1日,淘宝推出全网消保,全网卖家都必须签署诚信保障协议加入消保。淘宝消保体系包括基础服务和特色服务两部分,加入基础服务需提交保证金1000元,卖家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提交保证金或暂时不提交。但有不良服务记录的卖家,必须提交保证金,服务未改善的保证金还会翻倍。在加入基础服务的前提上,卖家可申请加入7天无理由退换服务、假一赔三服务、闪电发货服务等特色服务。特色服务对保证金、类目也另有相应的要求。
同时,淘宝规则还对卖家服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违反规则的卖家最高可被处以永久冻结账户的处罚。“消费者完全不必担心,遇到纠纷可及时在线申请退款和发起投诉,也不可能有卖家长时间损害大量消费者利益而不被发现和处罚,”该人士表示。对于有媒体保证金是成本的质疑,淘宝网人士表示,保证金只是冻结在卖家自己帐户当中,卖家自己可以查看到,所以认为是成本是误解。提交了保证金的卖家,只要满足没有进行中的交易,没有进行中的投诉纠纷,没有进行中的退款,就能申请解冻保证金。
事实上,文章引用的案例也说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不良卖家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淘宝网刚刚发布的上半年《消费者保障白皮书》显示,2011年上半年,淘宝网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维权263.1万起。截至6月底,共成功维权1.9亿元,其中动用淘宝消费者保障基金赔付超过2700万元,成功维权的金额比率从年初的83.88%提高到6月份的89.68%。
几年来,淘宝逐渐完善包括“第三方质检服务”、“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假一赔三服务”、“正品保障服务”和“闪电发货服务”平台消费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合网络购物的立体网购维权体系。
2011年,淘宝网将继续投入2亿元用于打造“购物天堂,放心淘宝”的消费保障基金,为消费者提供更高层次的服务体验,同时引导整个行业市场的良性发展。同时淘宝在售前环节引入第三方质检等品控、售中完善商品页面保障服务细节告知等细节、售后24小时发货、先行赔付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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