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网络通信 /

央企“分红权”激励试点启动 :员工范围30%

ZDNetnews 更新时间:2011-08-08 11:14:52作者:吴磊来源:通信产业网

本文关键词:

  【通信产业网讯】(记者 吴磊)中央企业从2010年第三任期开始全面推行EVA业绩考核,建立EVA业绩考核体系、激励体系及企业管理体系,标志着中央企业进入以价值管理为主的新阶段。

  随着“十一五”收官之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出炉,新一轮央企改革亦同时启动。

  8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2010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中移动等47户被评为A级企业,占全部央企的38.84%。这也是央企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EVA)考核后中移动首次获A。

  与此同时,中央企业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也正式启动。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试点工作启动会上表示,要积极稳妥推进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分红权激励试点的基础上,待条件成熟后,再适时探索股权激励。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企业从2010年第三任期开始全面推行EVA业绩考核,建立EVA业绩考核体系、激励体系及企业管理体系,标志着中央企业进入以价值管理为主的新阶段。

  中移动再获A

  据悉,2010年纳入国资委考核范围的中央企业共121户。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最后确定的业绩考核结果为:A级企业 47户,B级和C级企业分别为51户和21户,有2户企业被评为D级。中移动以排名第一的成绩连续第七年被评为A级,其他通信央企则再次与A无缘。

  2010年也是国资委实施EVA考核第一年。所谓EVA是指企业利润扣除全部资本成本(包括债务成本和股权成本)之后的差额。数据显示,121户中央企业中96户EVA为正,比上年增加13户。

  国资委综合局相关人士解释,EVA不光是一种考核办法,更是一种管理理念,其核心思想是将企业创造的价值与股东利益捆绑,为股东创造超过资本成本的价值。

  “国资委希望扭转央企规模导向的发展模式,逐步向价值创造为导向的模式转变,在业绩衡量、激励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深入推行EVA的理念。”上述人士表示。

  于近日启动的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是国资委推行EVA价值导向管理理念的重要一环。

  “分红权”取代“股权”

  据记者了解,此次分红权激励试点面向的对象是由科研院所转制而来的部分央企,如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等。

  邵宁指出,这类企业沿袭原有科研事业单位的体制,不适应市场化经营的需要。“市场化用人机制尚未建立,分配结构不够合理,员工的贡献不能与员工的薪酬有效关联,‘该高不高,该低不低’仍然是一些企业内部分配方面的突出问题。”

  现实情况逼迫这类央企必须推动激励机制的改革,股权激励曾是国资委试行的办法之一。

  但据记者了解,由于涉及到国有股权转让定价、股权分配等敏感问题,以及多年积累的科研成果产权归属、激励对象固化后带来的问题,央企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效果一直存在争议。

  国资委前主任李荣融曾表示,“股权激励是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一种激励方式,但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在我国市场经济还很不完善的条件下引入股权激励的方式,需要谨慎从事。”

  因此,国资委于近日正式启动央企分红权激励试点,两家中央企业旗下子公司航天恒星、有研稀土,成为首批试点企业;另据了解,通信央企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激励方案仍在设计与制订中。而运营商等其他央企尚未列入计划。

  记者获悉,此次国资委设计的激励模式是“分红权激励而不是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是岗位而不是具体员工,业绩增量而不是业绩存量”。

  邵宁坦承,让生产要素真正参与分配,拉开合理的收入差距,坚持薪酬水平由市场价位决定,“是我们近几年非常想做的事情”。他表示,中央企业激励机制不足直接后果是央企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太顺。“我们一直想在高科技企业激励方面迈出一点步子,但又受制于各方面的压力。”

  邵宁所说的“压力”来自于社会公众对央企垄断以及高薪的不满。自去年10月国资委下发《关于在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后,舆论普遍认为,央企没有有效的市场评估和监督机制,就不可能有真正市场化导向的激励机制;没有监督约束,分红权激励恐怕会走样变成所有员工“搭车”涨薪抑或新一轮权力寻租。

  对此,帮助国资委制订分红权激励方案的中智公司咨询总监佟虎解释,与外部市场相比,目前央企高科技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手段,尤其是对于技术核心骨干人员,收入水平缺乏竞争力,导致企业无法挽留人才。“分红权激励政策不是全员的普遍‘福利’,在人员范围要求只有30%,重点激励核心骨干人员,通过分配促企业内部改革,打破平均主义。”

  未来仍是“股权”

  此次启动会上,邵宁称,国资委将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分红权激励的试点范围;将在分红权激励试点的基础上,待条件成熟后,适时探索股权激励,研究在哪类企业适合实施股权激励。

  今年年初,邵宁也曾公开表示,国资委将考虑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上市公司中开展股权激励试点的可行性。

  此次实施的分红权激励,只是一个“退而求其次”的改革方案。但专家表示,无论分红权还是股权激励,都是一种利益分享制,让激励对象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有机捆绑。

  上海天强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曾给央企做过分红权激励设计。他表示,分红权激励广义上也是股权激励的一种,此次试点意味着停滞近6年之久的央企股权激励机制再度重启。

  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未来分红权激励肯定要走向股权激励,但央企构成十分复杂,解决国有股权转让定价、股权分配等敏感问题需要辅以其他一系列配套改革,股权激励才可能落地。

  对股权改革,国资委研究局副局长楚序平观点积极。在2011中国通信产业榜(第五届)发布活动上,楚序平指出,实施职工持股制度改革,创新企业所有权制度,有利于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无论是私企还是国企,无论是在中国的本土企业还是外国在华的企业,推进职工持股改革,能使职工更好分享企业发展的福利。”

  以EVA为核心、以激励制度为突破口的价值管理新模式,正撬动央企市场化改革驶入深水区。

  链接

  首批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央企名单: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好看好玩

用户评论

用户评论

  • 用户名
  • 评论内容
CNET Networks
Copyright ? 1997- CNET Networks 版权所有。 ZDNet 是CNET Networks公司注册服务商标。
京ICP证150369648号 京ICP备15039648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5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