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微软起诉上海大亚安装盗版软件案件于4月22日宣判,一审判赔40万。
比特网4月22日消息,今天上午,微软起诉上海大亚安装盗版软件案在上海开庭审理,一审判决结果为: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二中院”)就上海大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信息公司)侵犯微软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大亚信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未经授权的所有侵权软件;依法赔偿软件权利人微软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40万元。
在2009年1月13日,微软的律师在上海市二中院向上海大亚提出总计48万余元的索赔清单,并特别请求法院在支持其索赔的同时,引用中国的相关版权法规,对当时仍然在使用盗版软件的上海大亚实施民事制裁。
比特网将时时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并作出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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