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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当局近月来对部分Google的相关事务展开调查,包括Google CEO Eric Schmidt在苹果董事会的角色,和该公司就Google Book与出版业达成的和解。在此状况下,Google在1个月前展开各种洗刷形象的动作,找上媒体、国会议员、广告公司和出版商,说服他们Google对整体的商业环境不构成威胁。
在Google位于旧金山的办公室内,公司高层努力地将Google描绘成整个网络生态体系的一部份,而非主导搜索市场的巨人。Google资深竞争顾问Dana Wagner说:我们确实经常要努力赢回使用者。我们要作下一个Google;搜索还有需要努力的地方。
尽管Google已被普遍用作“网络搜索”的动词,该公司表示,当潜在顾客需要搜索产品信息时,如Amazon 和eBay等网站,仍是强大的竞争对手。Google也和其他美国最大的科技公司,如微软、AT&T、Verizon和IBM等资源远多于Google的企业,比较其财务数字(营收、获利和游说预算)。
该公司的产业关系经理Peter Greenberger指出,基本上Google是和全世界竞争广告费用。电视、报纸、杂志、广告看板和其他网络公司,都在争抢广告市场。而Google占整体广告营收市场的比率仅3%,在整体网络广告营收也只占30%。(但已是最大的一部份。)
这一切都清楚显示,Google试图把任何反垄断诉讼可能涉及的市场,都解释成极端地广大。那是Google的律师团与司法部正面交锋的第一个战场,也是任何反垄断诉讼真正的关键部分。
几年前,企业软件厂商甲骨文以类似主张,成功地抵挡反垄断指控,最后并买下对手PeopleSoft。虽然司法部律师企图狭隘定义跨国企业套装软件市场,甲骨文主张网络和新兴的竞争者,让这类狭隘的定义无法成立。
Google在搜索市场的主导地位无庸置疑。该公司在搜索市场的占有率约64%,而根据Google自己的估计,他们在搜索广告市场营收的占有率更高,大约70%左右。微软新推出的Bing搜索引擎尽管反应良好,也不过将该公司的市占率提升到11.1%。因此,搜索市场的竞争究竟多激烈也是问题。有人怀疑,差距甚大的第二名雅虎,在新CEO Carol Bartz的带领下,可能无意与Google争夺搜索市场。
Google提出的另一论点,是网络上的搜索竞争者“只有鼠标一点的距离”。这是Google高层今年5月展开巡回说明以来,最爱用的句子。因为这是事实:任何人若对搜索结果不满,都能轻松地改用yahoo.com或bing.com。不像桌面软件或企业应用软件,搜索引擎很难有“锁定”。
然而,任何这种规模的调查,都可能围绕在搜索广告上,而非搜索要求。这也是去年雅虎与Google的搜索广告合作案,因司法部的关切在最后一刻破局的原因。
Wagner坚称雅虎的交易与搜索无关,那是一个广告合作案。他表示,Google最后退出是因为不想为此和政府当局公开对抗,并且担心这类诉讼对其品牌的负面影响。
那带到了Google论点的核心:该公司试图证明,基于他们抱持的原则和经营哲学,尽管其市场地位强大,民众仍可信任他们会正当行事。Wagner说:如果真的发生Google与当局进行法律诉讼的情况,那也是因为我们作了有利于使用者和有益于经济的事。
司法部可能不会接受这些说词。主管反垄断案件的新任副检察长Christine Varney,去年曾表示:我想我们会继续看到问题,可能是Google,我认为在法律上,他们已经建立一个网络在线广告的垄断。
虽然Varney紧接着表示:我的确认为他们只是全力扮演一家惊人的、创新的公司。Google如此积极地发动柔性反攻,背后一定有难以忽视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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