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T科技资讯网11月18日国际报道 Google Books和解协议经过修改后,的确可让国际反对声浪暂歇,但对于无人认领版权的绝版书,Google依然可独揽商业化,且该约没有保护到消费者的隐私,对手如此表示。
Google大规模把图书馆与书商的书加以数字化放到网络上,好让网友可加以搜索并购买数字化版本,Google现在正与出版商针对版权保护书籍达成协议,绝版书的数字化将会给付金钱给版权所有人,同时也会与作者分享销售的营收。
这次的和解是针对美国作者协会(Authors Guild)在2005年提出的版权侵权官司。
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所谓版权有人不明的无主书(orphan works),以及所有权人没有出面认领的书籍版权问题。
而上周五达成的修正版协议则试图消弭美国司法部的担心,认为原有协意会让Google取得不公平竞争优势,且违反版权法。
在最新版版中,版权所有人拥有的权利会更多,作者与出版商都会享有Books Rights Registry董事会的席次,这是一个非营利组织,负责发钱出去,并帮没有认领的着作保留款项达10年。新规定是该组织对于没有出面认领的书籍必须主动寻找所有权人;无人认领的款项则必须用来当作寻找所有权人之用,而非如同先前版本是用来作为运营获分给由他版权所有人。
先前包括德国、法国、中国等都出面反对Google Books计划。为了回应这些反对声浪,本次协议将排除没有在美国注册、或未在英国、澳洲或加拿大出版的书籍。
不过,柏克莱法律暨科技中心主任Pam Samuelson指出,协议中拿掉了相关条款,不见得代表Google已经停止扫瞄别人的书,他们其实已经扫瞄非常多的书了。
另外,新修正的版本也规避了传统的版权法条款,Google可以先扫瞄无主书籍,不必先取得同意权,而Google的竞争对手碍于现行法规却无法么做。
Search Engine Land主编Danny Sullivan表示,既然大家都认为许多无主书籍其实都找得到所有权人,那为何不先取得同意权?看看他们是否愿意加入再说呢?以目前已知同意的作者而言,Google已经可以产生足够的营收来运作,并不需要一开始就把这些找不到人的书籍也纳入。
纽约大学法学教授James Grimmelman对於本案处理无主书籍的作法也抱持怀疑的态度,他在博客里提到,“这是非常聪明的一招,但我很怀疑这种作法是否合法...Google变成唯一有权处理这些无人认领书籍的厂商。”
另外隐私议题亦有不少争议,主因是该协议并没有规范Google不得把读者搜索或阅读的纪录交给政府或第三方,如此一来,读者的隐私恐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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