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2日下午2点,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大众点评网诉爱帮网不正当竞争的案件公开审理。这是继两次起诉爱帮网侵权之后,大众点评网再次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爱帮网告上法庭,要求爱帮网在其首页明显位置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大众点评网经济损失人民币900万元。作为互联网界具有代表意义的典型案件,本次庭审吸引了众多媒体、IT及法律等各界人士前来旁听。
原告大众点评网表示,自2003年创建以来,其为提高网站知名度,丰富网站内容,增加用户黏性付出了巨大的时间、精力和资金。目前,大众点评网中的商户介绍和用户点评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选择相关商家和服务的重要参考资料,并进而为原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而被告爱帮网与大众点评网在受众人群、盈利模式、经营范围、客户群落等方面完全重合,构成同业竞争。爱帮网大量复制大众点评网通过巨大时间精力和巨大投入积累的网站内容,获取不当的浏览量和竞争优势,属于明显的“搭便车”行为;其虚假宣传“爱帮网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本地生活搜索服务提供商,也是最大、最全的生活信息网上平台”。被告的上述宣传没有任何依据,属于虚假宣传。
大众点评网认为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持续时间长,主观恶意大,给其造成巨大损失。相关公众和合作伙伴受其虚假宣传影响,必然降低与原告的交易机会,势必造成原告市场占有率下降,进而受到声誉和经济的双重损失。
本次审理主要围绕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否具有同业竞争关系、被告是否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展开了现场辩论。
原告律师于国富在庭审时表示,被告爱帮网使用技术手段,大量非法复制原告网站内容,不仅全行业、全地域范围复制,而且被告网站中复制自原告网站的点评内容均占绝大多数(有的甚至达到100%),构成被告网站内容的实质部分和核心部分,复制时毫无节制,构成替代。比如被告将原告网站页面元素按照预先设置的识别机制复制到被告网站预先设置的页面的对应位置,作为被告网站相应元素使用,同时被告将其非法复制内容使用在其手机客户端的多个领域产品上面,与原告的手机客户端产品形成直接的竞争。被告的上述非法复制行为,窃取了原告投入巨大资金和多年运营取得的核心竞争优势,用于增加其交易机会,明显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严重不正当竞争。
据了解,大众点评网2007年底发现爱帮网未经许可,在其网上大量发布来源于大众点评网数千家餐馆的点评内容,用于商业经营,大众点评网多次要求爱帮网立即删除侵权内容未果,两次将爱帮网告上法庭,这场持续3年的侵权案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在今年4月23日作为海淀法院作为向世界知识产权日献礼的观摩庭开庭,日前判决结果尚未宣布。
第一次诉讼的二审判决书中曾表示,垂直搜索网站对特定行业网站信息的使用,不得对该网站造成市场替代的后果,否则,其提供的具体形式的垂直搜索网站则可能被认为不具有合法性,如果垂直搜索网站使用了该点评类网站中较大比例的信息,且上述使用使得网络用户无须到达被链接的点评类网站即可获得基本内容,则此种使用具有构成市场替代作用的可能性。但鉴于一审中大众点评网仅主张爱帮网的行为构成对其著作权的侵犯,故对于爱帮网的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二审法院不予具体评述。这样的判决结果,却对大众点评网这次以不正当竞争起诉形成有利的支持。
有行业人士表示,随着互联网从游戏、音乐等娱乐消费到生活应用需求的发展阶段,网上购物、网上读书、网上点评、网上团购等成为当下网友们每天的生活主流,互联网生活服务行业有望成为下一个互联网应用的金矿。近来,百度、腾讯等互联网巨头也纷纷加入该生活服务行业,希望能在这个潜力巨大的市场能分得一杯羹,整个行业的竞争也随之升温。然而对于需要以不断创新求发展的互联网行业来说,如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业良性健康发展,成为一个日趋重要的问题。国务院11月5日在京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保护知识产权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他同时强调,加强互联网和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相信随着国家强有力的关政策法规出台,之前以简单地实施点评搬家、全盘复制抄袭等既有违商业道德,也并不利于这个刚刚兴起的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的行为将会得到扼制。此次大众点评网再诉爱帮网不正当竞争案件,对于规范互联网行业市场秩序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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