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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机制:不会被重估 细节可微调

ZDNetnews 更新时间:2009-08-12 18:06:52来源:国际财经时报

本文关键词: 成品油 | 油价 | 发改委 |

  近日有媒体声称,国家发改委计划根据市场反馈意见来重新评估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利弊,并对其进行进一步完善。昨天,发改委一位相关负责人澄清了以上报道。他表示,在现行的体制下,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可能在短期内出现较大调整,但部分细节可以在实施中进行微调。

  按目前实施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的间接接轨: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流动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自去年12月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问世以来,在实践过程中凸显出诸多问题,矛盾集中在“调价不及时”以及“新机制该不该透明处理”。

  对此,日前有媒体报道,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认为该定价机制太透明,确实会对市场的正常经营有影响:一旦知道要涨价,中间商就会大量囤油投机。现在资源供应充足时问题不明显,一旦市场油品短缺就会加剧油荒。“但这是个两难问题,若机制不透明,就跟市场化的方向相违背,实施效果就要打折扣。”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产业发展部副处长蔡恩明说道。

  在8月3日发改委网站公布的“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的通告中,已经提出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并适度控制成品油价格。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岳来群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对此表示,预计短期内不会出现实质变化,但对于原油价格标准地的选择和调价的时机以及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时间、调价范围的设定还是具有调整的空间的。

  东方油气网首席分析师钟健表示,现在机制还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在调价机制中没有加入应当重视的供求关系的反应。其次,机制中缺少调价的最大幅度,以削减最大调幅的峰值,并压抑市场预期的过分膨胀。此外,调价不及时,国内外油价差累积过大。应当削减强大的市场预期,通过削减预期从而控制投机。”业内还有专家表示,可以放宽成品油进口政策,以方便中间商适时以低价的进口油牵制国内因资源垄断形成的高油价。

  根据今年5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钟健认为,这是新机制中应当肯定和坚持的地方。把握住调整时机、调整幅度,均能有效抑制市场预期的过分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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