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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联手工商建立互动机制 “猎网行动”剑指侵

ZDNetnews 更新时间:2011-01-31 13:45:42作者:施曾菲来源:新闻稿在线

本文关键词: 猎网 | 工商分局 | 支付宝 | 滨江 | 网购 |

  2010年12月,在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下,杭州市工商部门结合杭州市网络市场发展迅速的特点,决定在杭州市重点开展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猎网行动 。行动开始

  2010年12月,在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下,杭州市工商部门结合杭州市网络市场发展迅速的特点,决定在杭州市重点开展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猎网行动”。行动开始以来,高新区(滨江)分局与辖区淘宝网、阿里巴巴、支付宝等国内领先的网络平台,建立了违规信息处理反馈和案件协助调查的互动机制,多次开展网购领域的联合打假,查办了一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并保持对网络侵权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网购秩序和环境。

  1月初,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工商分局与淘宝网展 开联合行动,查获淘宝卖家胡某以“原单尾货”为名,通过网络销售仿十几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服饰。在通过淘宝网协查取证后,工商执法人员在杭州市滨江区一间仓 库内现场查获未销售的服饰一万余件(套)。1月19日,该局联合杭州滨江公安经侦大队,再次查处一售假网店,现场查获侵权商品货值达50余万元。由于两案 涉嫌违法经营额较大,目前都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这两起案件都是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12月16日开始的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猎 网行动”的典型成果。

  滨江工商分局表示,由于网络交易平台的透明度较高,网络侵权在线索追踪等方面效率也更高,执法部门可以在网络平台的协助下更为便捷、准确的取证和开 展调查工作。去年年底,分局执法人员结合商标所有权人提供的线索,在一名卖家仓库内查获一批假冒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分局对 当事人处以没收侵权产品、罚款人民币11118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将网店中所有相关商品下架,淘宝方面也随即也对该卖家按照网购平台规则进行了处 罚。对于涉及异地卖家的案件,分局将及时提供线索移送外地工商部门;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2010年7月1日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网购相关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网站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网 站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据 统计,滨江分局目前已与全国30余个地市工商部门建立案件调查协作关系,仅“猎网”行动一个月以来,滨江工商分局就移送外地工商部门案件线索8件,协助外 地工商调查案件13件。

  淘宝网信息安全部总监倪良表示,淘宝网 已与杭州市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了打击网络侵权的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平台市场状况及时向相应部门处理和反馈侵权商品动态,在侵权案件的线索、取证等方面提 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倪良提醒淘宝卖家,诚信经营是所有商家的基本准则,侵犯知识产权是最大的不诚信,情节严重的卖家必将国家法律的处罚,自尝苦果。

  据介绍,在对网络侵权保持严厉打击的同时,滨江工商分局还与淘宝网合作,通过淘宝平台公告、站内信等形式加强消费引导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加强行政许 可类商品的监管,切实提高经营者的诚信经营的意识。淘宝目前已拥有一个数百人的专业维权团队,除了接受权利人的投诉配合维权,还主动根据市场状况开展了5 次针对性的专项维权行动,2010年淘宝共处理侵权商品1400万件,处罚不同程度侵权行为的会员59万次。

  网购市场近年来一直保持惊人的增长速度,一些不法分子也趁机浑水摸鱼,将侵权商品也搬到了网上,扰乱了正常的网购市场秩序。近日,工商总局等九部委 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网络购物领域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新区(滨江)分局表示,将会根据通知精神重点查处食 品、药品、母婴等类商品的侵权行为,注重消费引导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加强行政许可类商品的监管,着力净化网络购物环境。倪良表示,淘宝将继续与相关行政管 理部门以及权利人密切配合,保持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淘宝还将一如既往地大力推动正品行货,让正品行货占领市场,以达到扶正祛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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