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刘寅方):中国商务部4日发布公告称,自2009年8月5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5年。
商务部2003年8月6日曾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征收期限为5年的反倾销税。去年8月5日,应中国铜版纸产业申请,商务部对原产于这两国的进口铜版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调查认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也可能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日、韩输华铜版纸实施反倾销措施。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