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消息,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新《水浒传》的网络播出遭到出品方及购买该剧某卫视台的反对,盛世骄阳公司发来声明表示,作为新媒体网络独家发行公司,盛世骄阳完全理解出品方及某卫视现在的播出期望,但仍将严格按照与相关公司签订的“关于新版《水浒传》的影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合作协议”执行,新媒体播出平台各方也将完全按照合同的约定正常有序的播出新《水浒传》,盛世骄阳也无权干涉。
具体“声明”如下:
一、2010年2月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相关公司签订的“关于新版《水浒传》的影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合作协议”,经依法转让,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取得了自该电视剧电视台首播之日起36个月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剧自国内十家电视台2011年1月1日正式播出起,盛世骄阳独家拥有的36个月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正式开始生效并执行。
二、该剧相关发行公司“网站的行为属于盗播”的言论,是完全不负责任的,片面的,是不遵守相关法律合约规定的,是一种误导舆论、完全以自身利益为主的行为。
盛世骄阳认为,作为一家新媒体分销企业,我公司在取得了新《水浒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后,在我公司所获得的授权期限和授权范围内,与众多的新媒体播出平台签订了许可使用协议。协议约定的授权期限为:自“本剧”在电视台首播之日起计36个月。各平台完全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正常有序的播出新《水浒传》,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盛世骄阳也无权干涉。
盛世骄阳认为,盛世骄阳是独家拥有新《水浒传》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公司,只有与盛世骄阳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的网站的播出才是正版正常播出,凡没有与盛世骄阳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的网站均属于盗版播出。截止到目前,与盛世骄阳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的网站包括:“迅雷、新浪、酷6、PPS、百视通、华数、奇艺、优朋普乐、PPTV、乐视、皮皮网、搜狐、暴风影音”等,他们的播出均属于正版正常播出,不属于盗版网站。
三、盛世骄阳非常理解已经购买新《水浒传》的各大卫视的播出期望和心情,作为同样的版权购买方,盛世骄阳只是完全按照与相关公司签订的合约在执行。出品方、购买该剧的各大卫视,盛世骄阳公司都是该剧的相关受益方,大家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都在为推进中国的正版事业而努力,盛世骄阳公司希望各方加强协作和舆论宣传,共同声讨和打击非法播出的盗版网站。
四、对于目前网络上新《水浒传》盗版泛滥,盛世骄阳认为“祸起”提前发行DVD所致,在2011年1月1日各大地方电视台播出之前,正是由于DVD的发行才导致该剧网络盗版大行其道,而在这之前,没有任何一家盛世骄阳许可使用协议中的网站在播出该剧。
五、盛世骄阳本着事实,尊重事实,以相关法律为基础,严格按照合约规定行使其权力,相信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会在当事双方相关合约基础上,在法律范围内有一个公平的判断,而不是某媒体报道中所说的“视频网站应立即停播”的不分青红皂白的粗暴武断式去阻止通过正常渠道,在法律和合约下正常播出的视频网站。盛世骄阳希望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加大新《水浒传》的网络盗版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新《水浒传》各方的利益。
六、盛世骄阳已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政举报了目前监测到的非法盗播网站,并向国家广电总局上报了相关事实情况。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