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出台让普通网民权益得以更充分保障
日前,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中,对网络犯罪的界定更加实用化、人性化,更加惠及广大普通网民。
金山毒霸高级副总裁葛珂表示,修正案的通过对非法入侵、木马程序的编写、传播、黑客工具的开发均会造成一定压力,打击网络犯罪不再无法可依,某些攻击工具的开发者也将由此承担连带责任。 修正案对保护网民打击犯罪一定是有益的”。
据了解,“修正案”之前《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网络盗窃猖獗的今天,此条法案显得十分尴尬,大多数受害者并不是以国家机关或者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单位,他们都是普通的网络相关行业厂商和接触网络相关行业的个人,比如网游玩家中发生的网络游戏账号失窃。没有人能准确的说出究竟网络失窃案有多大损失,但无从查起并不能代表事态没有严重性,本次刑法修正案表示出国家整顿决心。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285条中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金山发布的2008年度安全报告显示,据金山毒霸“云安全”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08年,金山毒霸共截获新增病毒、木马13899717个,与2007年相比增长48倍。在新增的病毒、木马中,新增木马数为7801911个,占全年新增病毒、木马总数的56.13%;如此多的木马病毒必将给网民的网络财产安全以及个人隐私造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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