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罗添) “我选择,我喜欢”,著名运动用品公司安踏的这一品牌主张脍炙人口。不过安踏在其奥运广告音乐上的选择,有人不仅不喜欢,还一怒将安踏告上了法庭。
昨日,在香港上市的数字音乐公司A8音乐一纸诉状将安踏公司告上法庭,指控该公司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推出的广告大片盗用了A8音乐拥有录音邻接权的歌曲。记者从内部渠道获悉诉讼赔偿金额超过百万。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主要指出版者和制作者的权利。
A8指出安踏公司在电视及网络媒体上推出大型品牌系列广告《加油中国》中非法采用《我爱你,中国》的片段作为背景音乐。而该曲是歌手汪峰作词作曲并演唱,并收录在《怒放的生命》专辑中,该专辑由A8音乐集团旗下的北京创盟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录音版权。安踏公司使用该曲作为背景音乐,并未征得版权人同意及支付相关版权费用。
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
此前,国内也曾经发生过类似官司,国际运动品牌耐克在广告片中盗用内地乐队与非门音乐,最终该公司被迫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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