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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网诉千橡案开庭 开心网代理律师特发声明

ZDNetnews 更新时间:2009-10-29 08:44:05作者:CNET科技资讯网

本文关键词: 起诉 | 千橡 | 开心网 |

CNET科技资讯网 10月29日 北京消息:昨日,开心网起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心网律师特发两份声明如下:

开心网代理律师声明

今年五月,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开心人公司”)就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千橡互联”)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千橡互联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赔偿开心人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恰恰是在法院受理这一诉讼之后,www.kaixin.com的经营者由千橡互联变更为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开心人公司的代理律师,我们认为:千橡互联的这一行为,无法改变其自2008年10月以来,利用经营www.kaixin.com开展不正当竞争,严重侵害开心人公司合法权益的事实。我们也希望:千橡互联能够认真检讨自身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回避、不拖延,以真诚的态度面对法律、面对媒体、面对广大用户。

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李云德


开心网代理律师的两点补充声明

今天,开心网起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为原告代理律师,现就媒体朋友关心的两个问题,特补充声明如下:

一、关于千橡一再辩称的诉讼主体变更问题

首先, www.kaixin.com的经营者由千橡互联变更为千橡网景这一事实,是发生在今年5月开心人公司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更值得关注的是:千橡互联向法院隐瞒了这一事实,反而接连提出管辖权异议,直到3个月后,管辖权异议彻底被否决,千橡互联才提出主体变更的问题。事实上,千橡公司的代理律师今天也当庭承认:千橡互联与千橡网景是关联公司,这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左手倒右手”的行为。
以上情况证明,无论是变更网站经营者,还是接连提出管辖权异议,都昭示了千橡的唯一目的就是拖延时间,希望这个案子永远停留在庭审阶段。更为关键的是,无论千橡怎样拖延、回避,都根本无法改变其自2008年10月以来,利用经营www.kaixin.com开展不正当竞争,严重侵害开心人公司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关于“开心”商标专用权问题

早在2008年,开心网就已经获得了“开心”商标专用权,应当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这一点不容置疑。

总之,我方认为:千橡公司的当务之急是立即终止这些回避、拖延、混淆视听甚至是指鹿为马的举动,认真检讨并马上改正自身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对法庭、媒体和广大用户表现出最起码的真诚和善意。

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

李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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