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只付了15元诉讼费 律师认为漫天要价不可取
晨报广东讯 在广东中山打工的湖南籍人员阿亮可能成为我国有史以来最“牛”的维权者:他将老东家中山市阜沙镇东力公司(化名)告上法庭,索要精神赔偿金100亿元!成为迄今全国最大的劳动争议索赔案件。由于一审判决没有支持他的“天价”索赔,近日,他向中山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将于本月26日公开进行。
2007年11月,阿亮进入东力公司工作,按约定,他应到洗衣机车间做普通员工,但实际却被安排到冲压部冲压车间做冲压工,令他十分不满。去年5月2日,阿亮提出辞职,“但由于车间领导挽留,收回了辞职申请”。奇怪的是,一个月后,公司保安却不再让他进厂,据称还用暴力威胁他。
然而,公司提供了阿亮在提出辞职后只打卡不工作的一些证据。据称,公司因一度无法联系上阿亮,导致无法办理辞职手续。于是,去年6月2日,公司视阿亮长期不上班的行为为自动离职,不允许他进入工厂。
双方矛盾不可调和。阿亮提起劳动仲裁——除了要求工资赔偿,还索赔精神损失费10亿元!
去年9月,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裁决公司支付阿亮2008年5月份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驳回阿亮要求10亿元的精神赔偿等请求。阿亮不服,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阿亮要求东力公司支付精神损失费100亿元。但在一审中,法院认为,100亿元的精神损失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驳回。阿亮不服,提起上诉。
对此,有律师认为,阿亮之所以敢这样提出,是因为自去年5月1日起,国家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动仲裁案件不再收费,一审案件也只是象征性地收取5元,二审收取10元的诉讼费。但是,像这样漫天要价、滥用权利的行为不可取,浪费大量的国家司法资源。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法律没有规定可以索取精神赔偿费,因此,不要说是100亿元,就是一分钱,法院也不会判给的。
(李志金 江泽丰 傅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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