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互联网 /邮件营销

开心网涉嫌窃取用户邮箱密码自动发邮件

ZDNetnews 更新时间:2009-02-13 11:09:16作者:欧阳晨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文关键词: 邮件营销 | 邮箱密码 | 用户信息 | 窃取用户 | 病毒式 |

  本报讯 (记者欧阳晨) “一条个人信息大约一毛钱;假使有风险投资商介入,最高时,一个注册用户股价甚至超过10美元……”昨日,本报刊发《病毒式营销专盗联系人社交网站大肆“卖”朋友?》,立即引起了诸多网民的关注。部分业内人士更向记者介绍了部分网站采取“病毒式营销”手法。

  “采用病毒式营销的方式吸纳会员,这在业界早已是潜规则了。”在业内打滚了十年的互联网分析人士李国训告诉记者,“病毒式营销”可以使得某一种产品或者网站能像病毒一样迅速蔓延。

  在2008年火爆一时的开心网,采取的同样是“邮件营销”的策略。在2008年年初开心网刚刚成立时,不少人的msn或者邮箱内,一天之内会收到几十份邀请加入开心网的朋友信件。于是,“开心网窃取了用户邮箱密码,并自动发送邮件”的质疑也曾经出现过。记者昨日拨打了开心网老总程炳皓的电话。由于他正在开会,其助理表示,开心网绝对不存在侵犯会员个人隐私的行为,并答应将记者的采访要求转达给程炳皓。

  互联网经济从一开始就是通过点击率来实现的。一个网站的会员多,点击自然更多,盈利水平也随之上涨。但在社交类网站此次的信任质疑中,网站从做好产品博取点击率变成了直接售卖会员。李国训认为,盗卖用户信息,是一个最方便也最有效的手段,而且,几乎没有任何法律风险。所以,大家都会发现,邮箱只要注册过一个网站,从此垃圾邮件就会蜂拥而至。

  李国训说,被盗卖的用户信息,从目前的价格来看,大体上是一毛钱一个用户信息。在国外,一个注册用户,风险投资的最高估价可以超过10美元。在国内,也达到数元到十几元不等。

  风险投资商一旦投资这个网站,就可以拿这些用户量,继续吸引第二轮、第三轮风险投资商加入……当网站通过贩卖环节赚钱时,最傻的就只能是注册的用户了。

  网站“杀熟”或侵犯知情权

  国内的社交类网站大都是仿效国外的网站FACEBOOK——人们可以上载自己的照片、介绍等信息用于社交。但同样的模式,怎么就演变成了“杀熟”呢?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导何艳玲表示,此次社交类网站爆出盗售客户信息的问题,凸显的则是当下国内的信任现状。在对个人的社会资本进行研究时,发现中国人的信任度相对偏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指数在下降,其中颇为重要一点的原因在于:遵守规则的得不到好处,不遵守规则的却得到了好处。

  当然,社交类网站的问题不仅仅是“社会信任度下降”的问题。网站盗取邮箱密码套用名义发信,实际上就好像有人偷了网民的东西一样,是个法律问题。

  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国富告诉记者,当前中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是非常不足的,对于社交网站的行为,我们无法直接从隐私角度进行有效的追究。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公民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过程中有知悉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网站未经用户同意,甚至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利用用户好友列表或者通讯录进行商业宣传,可以认为其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

    

好看好玩

用户评论

用户评论

  • 用户名
  • 评论内容

CNET Networks
Copyright ? 1997- CNET Networks 版权所有。 ZDNet 是CNET Networks公司注册服务商标。
京ICP证150369648号 京ICP备15039648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5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