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T科技资讯网11月17日国际报道 苹果控告山寨版Mac电脑制造商Psystar侵权的官司,日前获得胜诉。
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法官William Alsup,决定接受苹果对简易判决的要求,并否决Psystar的抗辩。
根据司法网站Groklaw.com刊出的判决书内容,Alsup法官写道:简言之,Psystar侵犯了苹果的独家再制权利,和创造衍生作品的权利。
苹果是在2008年7月正式提起诉讼,当时已经公开销售组装版Mac电脑。本案的重点,是Psystar是否如其所称,有权在非苹果生产的主机上,使用苹果的Mac OS X操作系统。苹果表示,其Mac OS X终端使用者授权协议中规定,使用者仅能安装该操作系统在苹果的电脑上。
苹果和Psystar均要求简易判决,也就是不需召开正式的审判庭。两家公司尚未就此发表评论。
Psystar的主张之一,是所谓的公平使用。法官否决的理由是,该公司甚至没有试图提出符合公平使用四要件的状况。Psystar的另一个主张是第一次销售原则,也就是著作权产品在第一次卖给某人后,著作权人的权利即已耗尽,购买方可将产品再卖出。但Alsup法官认为,此原则仅适用于合法的产品,不包括Psystar制作的未授权版本。
法官也同意苹果的指控,认为Psystar违反了数字千禧著作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他写道:Psystar规避苹果的保护障碍,并非法交易专为其规避措施设计的装置,即是违反了DMCA。
此外,法官也拒绝Psystar对苹果滥用其著作权,和苹果之授权协议为过份限制的主张。Alsup法官的判决不包括对Psystar的永久禁制令。他表示,苹果并未提出这项要求。
苹果这次提告的其他部分仍有可能进行正式审判,包括违约、侵犯商标和商标淡化。关于补救方式的听证订12月14日举行,审判则订于明年1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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