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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

电子商务的出现为企业带来了诸多商机。虽然目前商家通过各种手段,极大地防止了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欺诈和违法行为的发生。如此,才能保证电子商务继续快速健康发展下去。

  电子商务的出现为企业带来了诸多商机。一批又一批的企业前赴后继地向电子商务进军,使其获得了可观的利益。但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电子商务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其中诚信问题成为了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瓶颈。诚信机制的建立迫在眉睫。诚信是市场经济活动基本的道德准则,要求市场主体在不损害竞争者、不损害公共利益和市场道德秩序的前提下追求利益,反对市场主体利用自己的优势损害交易相对方与第三方的权益。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与法律要求,而且是一种维护双方交易稳定的制度平台。在市场交易中,只有双方都讲诚信,交易才能持续下去。电子商务作为市场交易活动的一种,也应遵守诚信原则。

  目前,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诚信状况并不满意。一是消费欺诈大量存在。买卖分离的商品交易模式,使经营者可以在网上发布与商品不符的虚假信息,引诱消费者购买。当消费者收到商品后,才发现与商家的宣传存在较大差距,或者根本不值其所支付的价款。二是商业诽谤难以避免。不诚信的商家有可能利用网络言论不便追溯的特征,发布信息贬低竞争对手的产品,损害别人或其他商家的声誉。三是交易隐私易受侵犯。商务网站经营者未经消费者许可,就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随意公开或有偿提供给他人,形成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侵犯。

  其中,消费欺诈给广大的消费者带来了巨额的损失。作为目前最火热的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因为诚信问题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是搜索引擎为了自己赢利运营而设立的排名广告,从搜索引擎反馈出来的结果左右侧排名均是广告,广告商只要愿意花费每次点击的用度竞价进步相应关键词用度,就可轻易获得想要得关键词排名,而搜索引擎不会过多往验证网站的真实性,慢慢地搜索引擎成了部分网络骗子的帮凶,而自己的腰包也鼓了起来。竞价排名增多直接干扰了搜索引擎正确性,损失用户体验,不管用户想不想要,你看到的都是排名广告。

  此外,我国一些知名B2B电子商务服务商也一直被诚信危机的阴云所覆盖,为此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了对中国站用户主体身份或用户网上操作人(授权代表)身份的审查,对于企业和个人均推行实名认证。而造成这些诚信危机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这些服务商过于强调销售业绩和增加收入。这一“逐利原则”造成的结果就是,除了不断地开发和推出产品,也盲目地扩大了会员数量。这也导致大量会员的素质良莠不齐,严重地冲击了B2B的电子商务平台身份。而实名制究竟怎样也还是一个示知数。而我们可以从中得到的信息是诚信是一个电子商务服务商给用户最基本的保证,只有这样才能够长久地吸引源源不断的客户。

  电子商务把互联网作为一种互动的商务工具来使用,如果不能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网上信用保证制度,那么,电子商务就可能成为某些不法之徒手中的欺诈工具,进而进入电商冬天。为了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的诚信机制,让电子商务能够继续快速发展,各大电子商务服务公司也在努力采取一些措施。如:铭万集团推出的B2B商业搜索应就联合了第三方权威机构,对收录信息商家进行企业认证,并且诚信认证后的企业信息将优先在搜索引擎上得到展示。同时不采取竞价排名的传统搜索引擎网络营销模式,旨在打击不法商家的欺诈行为,从而营造了一个专业化的绿色搜索引擎,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然,虽然目前商家通过各种手段,极大地防止了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欺诈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但对于电子商务经营中不诚信行为,除了商家的自律和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外,还应在法律上“大做文章”。据介绍,目前,已经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电子商务法,比如新加坡《电子商务法》、美国《统一电子商务法》、加拿大《统一电子商务法》、韩国《电子商务基本法》、澳大利亚《电子交易法》等。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平台建设滞后、应用范围不广、安全性不够、诚信度不高等问题。如果上述棘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很可能使问题更加复杂或积重难返。所以,有关专家建议,应面向商贸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借鉴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经验,通过法律途径推动建立、完善诚信机制,将企业的诚信与否和企业的资质证照、政策优惠等挂钩,并针对电子商务中的霸王条款进行治理,对欺诈等违法行为给予惩戒。如此,才能保证电子商务继续快速健康发展下去。

  • 本文关键词: 诚信机制 诚信危机 搜索引擎 电子商务法 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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