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一名来自警方的消息人士周五透露,硅谷警方正在调查科技博客Gizmodo购买苹果丢失的iPhone原型机一事,该交易有可能侵犯刑法。
该消息人士表示,苹果已经将此事告知当地警方,而该案的调查将由一支由圣克拉拉县(Santa Clara County)检察长办公室领导的电脑犯罪任务执勤组负责。苹果总部所在地库珀蒂诺(Cupertino)位于圣克拉拉县境内,地处旧金山南部40英里(约合64.4公里)。
Gizmodo的编辑在本周一的一篇文章中表示,该公司花了5000美元从他人手中购得了一部新一代iPhone原型机。据该报道描述,这部手机是今年3月被一名苹果工程师不慎遗失在加州红木城(Redwood City)一个酒吧里的,后来被他人捡到并最终出售给Gizmodo。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确定是否存在足够的证据提起刑事诉讼。圣克拉拉县和圣马特奥县(SanMateo County)——即红木城所在地——发言人均拒绝对此置评。苹果和Gizmodo母公司Gawker Media发言人也尚未对此置评。
目前还不清楚这起调查的目标是针对Gizmodo还是在酒吧中捡到iPhone的人。苹果已经承认这款设备归该公司所有,并致信索取该设备。Gizmodo随后撰文称,已经将这款设备归还给苹果。
丢失iPhone本身似乎没有什么大不了,但是由于苹果长期以来都对产品采取严格保密措施,而且通常都会对泄密行为采取积极的法律行动,因此引发了外界广泛关注。苹果此前曾经起诉一家Mac爱好者网站,指控该网站挖掘并泄露苹果的产品信息,但法院最终做出了对Mac爱好者网站有利的判决。
在当时的案件中,苹果认为泄露尚未发布的产品信息会对该公司造成巨大的影响。苹果在陈述中写道:“如果这些商业机密被披露,竞争对手便可以预知苹果的商业战略并采取对抗措施,而苹果也会失去对产品公开发布日期的控制。”
根据1872年制定的一部加州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捡到某个物品,但却在明知物品主人是谁的情况下将其用于个人用途,便会被定性为盗窃罪。如果该物品价值超过400美元,便会面临更为严重的诉讼。除此之外,加州另外一部法律还规定,在明知物品为非法所得的情况下仍然收取该物品的人最高将被处以1年监禁。
但本案的任何相关诉讼都会变得非常复杂,因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专门订立了相关条款,用于保障新闻自由。美国最高法院2001年对一起案件的裁决也认定,向新闻媒体泄露的机密信息可以被合法传播。不过当时那起案件并未涉及实物,而涉案广播电台也并未向消息人士支付任何报酬。
负责本案的电脑犯罪任务执勤组名为REACT,是“快速联合执法电脑小组”(Rapid Enforcement Allied Computer Team)的简称。该机构成立于1997年,目的是与硅谷地区的科技公司密切配合。在此之前,苹果曾经向REACT举报该公司一名员工在eBay上出售了价值10万美元的电脑。REACT还对一些瞄准当地企业的DDoS(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展开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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