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地时间周五,美国加州圣何塞地区法院法官露西·科赫(Lucy Koh)作出裁决,拒绝谷歌、苹果、英特尔和Adobe等公司在此前“互不挖角”集体诉讼中以3.245亿美元达成和解,理由是3.245亿美元这一赔偿费用过低。
CNET科技资讯网 8月9日 国际报道:当地时间周五,美国加州圣何塞地区法院法官露西·科赫(Lucy Koh)作出裁决,拒绝谷歌、苹果、英特尔和Adobe等公司在此前“互不挖角”集体诉讼中以3.245亿美元达成和解,理由是3.245亿美元这一赔偿费用过低。
去年,逾6.4万名员工对苹果、谷歌、英特尔和Adobe四家科技公司提起集体诉讼,这些员工声称四家企业通过达成“互不挖角”协议,从而压低了员工工资。加州法院认为,苹果、谷歌等四家企业的互不挖脚约定,不仅让员工在寻找工作时议价权利受到损害,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公平的职位竞争。
为了达成诉讼和解,四家科技公司此前提出愿意向原告支付累计3.24亿美元的赔偿金。但原告方对此并不买账,因为如果他们最终胜诉,将有可能获得超过90亿美元的赔偿。
但科赫法官周五表示,和解金额应该更高。科赫在裁决书中指出,有“令人信服的实质性证据”可以证明,这些被告公司曾在一起合谋,成立了一个所谓的可以避免对方公司偷猎彼此员工的组织,而已故苹果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谷歌的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Intuit公司主席、谷歌顾问比尔·坎贝尔(Bill Campbell)等,都是创建和签订“互不挖脚”协议的关键人员。
科赫认为,按照去年迪斯尼和Intuit达成的有关和解协议,谷歌、苹果等公司提供的赔偿至少应该在3.8亿美元。据悉,此案将于9月10日举行下一次听证会。
英特尔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它对法院拒绝了初步和解协议表示“失望”,并称这将使谈判时间超过几个月。
苹果和谷歌拒绝置评。Adobe暂未对该报道发表及时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