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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再次回应网易 称涉及不正当竞争


ZDNet 互联网 来源: 新浪科技 2012年04月26日 评论(0)
关键词: 大众点评网 网易
本文摘要

     4月26日下午消息,针对网易今天发出的认为抓取大众点评信息属于抓取公共服务信息的声明,大众点评回应称,对网易故意漠视知识产权的态度表示遗憾。

  大众点评表示,该公司网站上的内容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公开数据,此前的诉讼中,法院已有判决,擅自抓取他人数据获取商业利益涉及不正当竞争。

  大众点评声明全文如下:

  1、大众点评网站上的商户信息、用户点评等相关内容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公开数据,不容随意抓取。以商户“推荐菜”为例,大众点评上的商户“推荐 菜”并不是商户提供的固定信息,而是从上百个可供选择的菜中,通过大众点评众多活跃用户投票,用统计学的原理获得的十几个推荐菜,是该商户真正意义上的 “推荐菜”,这种极具参考价值的内容,不是任何网站、任何人都能轻易收集、复制出来的,这显而易见是大众点评网的知识产权,是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精力的积 累。

  2、无论数据是否公开公共,聚合在一起有价值的数据都是被抓取方付出了各种形式的努力创造起来的,未经允许直接抓取用于获取商业利益,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

  3、此前已有众多同类案例,类似网易随意抓取大众点评网站内容的行为已被认定涉及侵权。如2009年1月,携程网起诉去哪儿网抓取其数据信息侵权案一审胜诉,法院判决去哪儿侵权事实成立。

  2011年7月,爱帮网大量抄袭大众点评网站内容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属不正当竞争,并被判赔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法庭最高额。法 院认为大众点评网上的用户点评和商户信息,是其通过合法途径吸引用户注册、发表或者搜集、整理而来,能为其带来合法利益,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给予保护。这 些信息内容被爱帮网未付出劳动、未支出成本、未做出贡献,却直接利用技术手段在爱帮网上展示,并以此获取商业利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理论中典型的“不劳 而获”和“搭便车”的行为。

  在互联网行业之外,还有“中国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之称的“道道通”状告“凯立德”抄袭一案胜诉。同样是公开的POI和路名信息,却是由“道道通”所属瑞图万方耗资数亿,花费4年多时间收集而成,但“凯立德”公司通过简单的复制、抄袭而成的同类产品却随之上市。

  4、“搜索”等技术手段不是“挡箭牌”。众所周知,搜索引擎的功能在于自动抓取、收集互联网中的各类信息,按设定方式进行整理、归纳,建立索引 以方便信息查找。其作用旨在搜索引擎所在的网站与存在信息的目标网站间建立通道,以提高用户访问效率。就技术本身而言,搜索技术并不违法。但技术的合法性 并不表明网站在使用该技术时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对于垂直搜索服务的提供者来说,如果为了谋取商业利益而通过技术手段抓取、收集数据,对来源网站产生了市场 替代,则将构成对来源网站的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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